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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x路,lor酒吧。”
a市着名的夜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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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or是是a市着名的夜店,那里消费很高,受不知道辛其为什么会在那儿,就算是聚会或应酬,怎么会去那种地方。
lor他以前去过,胡琮千曾经是那里的常客,以前在那里玩过不少女人,后来和受在一起了,也没少带着他去玩过。那里确实值得上一掷千金,一晚上消费轻轻松松上万,里面有太多俊男美女,还有各类香槟美酒,服务极好,有钱在那里确实很享受。
受觉得辛其在那里格格不入,他明明品行端正,周身的气质都很干净,为什么要去那种地方,还喝得烂醉如泥。
辛其迷迷糊糊记得自己是被受和保镖抬上车的,他喝了三瓶酒,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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