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四章制新疆(2 / 2)
新疆像内地一样设有省、道、府、县机构,这种行政区划比同盟的省份多两级,因此官员的人数就多了不少,庞大的官僚机构需要新疆民众的血汗钱来养活,同时新疆还有一套前清保留下来的在蒙、回、藏等边疆地区实行的扎萨克汗王制度,这种制度下,这些蒙回扎萨克贵族不但享有大量的经济特权,同时他们还在政治上享有某种和正式的政府机构平行的治理权,这种制度下,新疆民众的负担不但比同盟的省份要大的多,而且比内地省份的也要大,因此新疆民众的反抗贵族的行动一直就没有停止过,而政府为了维持统治往往和扎萨克贵族结成同盟,因此民众的反抗总是对准这两者同时进行。
自同盟通过土地法案后,首先是奉天、黑龙江的蒙古牧民分配到了大量的无主荒地或政府通过各种手段从扎萨克贵族处购买的牧场,由于大量的牧民脱离原有的土地,扎萨克们被迫不断降低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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